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国(境)留学情况介绍
长春师范大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引进教育资源、联合培养人才等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学校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2004年以来,先后与澳大利亚、俄罗斯、西班牙、日本、韩国、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在西班牙建立了孔子学院,与澳大利亚、俄罗斯、美国等国高校开展本科生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实行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近三年,我校300余名学生赴境外留学,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我校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旅游管理两个专业。该项目引进澳方合作院校专业核心课程和优质师资,学生通过雅思考试或者澳方大学组织的英语测试后,可以在第4学年,申请去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完成后1年的学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个),同时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不出国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学院合作的本科教育项目有音乐学和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该项目引进俄方合作院校专业核心课程和优质师资。学生有机会在第3年赴俄方学习。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测试及专业选拔,完成俄方3、4年级的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可获得俄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个),同时颁发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不出国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校与美国塞基诺谷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专业。该项目引进美方合作院校专业核心课程和优质师资,学生英语成绩合格(托福61分,雅思5.5分,多邻国85分),GPA达到3.0(满分4.0)可以在第3或第4学年申请去美国塞基诺谷州立大学完成后2年或1年的学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后可获得塞基诺谷州立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个),同时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不出国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国际校际交流项目
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教育学、学前教育、会计学、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学生均有机会到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韩国、西班牙、法国、德国、新加坡等国的高校交流学习一个学期至两年。双方互相承认所修学分,国外学校颁发学习证明;达到国外高校毕业标准的,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另外,学校还定期组织以上专业的国外短期实习项目。
(三)台湾校际交流项目
学校与台湾的十余所高校有校际交流协议,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一个学期。双方互相承认所修学分,台湾高校颁发学习证明。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介绍
我校从2015年起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工作,2025年继续面向吉林省招收省属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
2025年长春师范大学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分配表 (集安市、抚松县、临江市、和龙市、安图县为“优师计划”定向地区) |
招生计划 | 定向县(市、区) |
培养专业 | 计划数 | 敦化市 | 延吉市 | 船营区 | 永吉县 | 舒兰市 | 磐石市 | 桦甸市 | 蛟河市 | 东丰县 | 东辽县 | 伊通县 | 双辽市 | 农安 | 榆树 | 宁江区 | 扶余市 | 前郭县 | 集安市 | 抚松县 | 临江市 | 和龙市 | 安图县 |
汉语言 文学 | 20 | 1 | 1 | 2 | 1 | 1 | 3 | 3 |
| 1 |
| 3 |
|
|
|
| 4 |
|
|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
|
|
| 1 |
| 1 | 2 |
|
| 1 | 1 |
|
| 1 | 1 | 2 |
|
|
|
|
|
科学教育 | 10 |
| 2 |
|
|
|
|
|
|
|
| 2 | 2 |
|
|
| 3 |
|
|
|
|
| 1 |
音乐学 | 20 | 1 |
| 1 | 1 | 2 | 1 |
| 1 | 1 | 1 | 1 | 1 | 1 | 1 |
| 1 | 1 | 1 | 1 | 1 | 1 | 1 |
1.在提前批投档的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须在录取期间签订协议,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能办理录取手续。有意报考我校上述专业的考生,请在招生录取期间一定要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在被录取后及时签订《吉林省省属高校本科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吉林省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定向就业地区。录取过程中,考生在签订协议或选择定向就业地区过程时,因考生放弃志愿被退档而导致某些专业、定向就业地区出现空缺,则从其他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递补录取,额满为止。
2.在艺术类本科批投档的音乐学专业,录取期间不签订协议,报考即为接受定向就业协议所有条款,考生在入校报到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在填报该专业志愿时,须慎重考虑。若考生填报了该专业志愿,则视为考生有意向并同意定向到该专业中所有的定向就业地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签订协议后,方可正式注册入学。
考生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定向就业地区。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排序。
以上相关政策如有违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介绍
资助项目: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还设立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通过资助品牌活动“爱心百日行”,走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送去学校的爱心资助物品。学校还积极加强社会资助项目引进力度,设有“吉工·励志”奖学金、“七馨”奖学金等多个社会资助项目;以“青松爱心驿站”实体平台为载体,不断完善“青松爱心置换”、“青松爱心超市”、“青松爱心互助”等资助育人实践项目,全面构建从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到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