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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表演专业体检要求

时间:[2017-01-11]  来源:

1.根据表演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我校会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考生面试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体检共分为两部分:专业体检项目(1月11日)和常规体检项目(1月12日),考生如在专业体检中有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即为体检不合格,不具备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资格,不允许参加常规体检。

2.专业体检项目

(1)考生请于1月11日 7:30携身份证、校考准考证自行前往长春万佳体检中心(解放大路与万宝街交汇,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斜对面)。

(2)为体检方便,穿着应尽量方便、简单,不要化妆,不要盘头,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高筒靴;请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项链。

(3)如裸视力不足0.5,须配备框架眼镜矫正,矫正视力达到0.8以上,体检时须携带框架眼镜;如视力经过手术矫正,还需携带手术病历(并非诊断证明)。

(4)考生请于1月11日21:00后登陆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体检项目结果。

3.常规体检项目

(1)考生请于1月12日7:30携身份证、校考准考证、体检费198元自行前往长春万佳体检中心(解放大路与万宝街交汇,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斜对面)。

(2)考生请于化验前一天20:00后及当日早晨禁食,体检当日早晨同时禁水。

(3)体检前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

考生请于2017年3月初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体检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附:1.由于体检工作的特殊性,体检中心不允许家长进入(不提供家长休息室及公共停车场),请慎重选择是否陪同。

2.体检中心内不允许考生吸烟。

3.体检结束时间为当天14:00,请考生按时到达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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